房屋费用问题
更新时间:2011-02-06 15:15:54
问题描述:
律师们你好,我是这样的情况,我买了套房子,价格是48万5000元,是1月10号签的合同,由于我的无房证明没有急时开来,没有过户,2011/02/28 国家规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以前他们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现在他的房子没有满5年,这样的话我买他的房子,就要多出来1万4000元钱,以前谈好的是过户费用和首付一起是199000元,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要不要出这14000元钱,责任主要原因是那一方的,以前我看房子时间她们也没有告诉过我要开无房证明,还是在1月10号签的合同的时间在告诉我,政策变动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买房子时间没有变动,现在政策变了她们要叫我一个人出这14000元,我不知道应该出还是不应该。请律师们帮忙指教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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