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营业税变动
更新时间:2011-02-04 10:39:16
问题描述:
请问,因2011.1.26 最新国八条,营业税按成交价总额征收5.5% 的税费,而之前因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营业税由买家承担,只是在这之前不是全额征收 ,那现在变成全额征税,这部分税费应该由买家还是卖家承担?迫切希望得得到您的帮助,多谢!
深圳2011年何时起征营业税?二手房营业税由卖方还是买方出?像细节没有出台哦,中介就说由买方出。但合同上写的是:本合同签订后,因政府原因,发生税费和税率等的调整,如有新增,则新增部分有买卖双方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请教有识之士,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