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号我们登记结婚.现在我们因感情不合.要求离婚.请问婚前我给女方买的戒指是否可以归还我.戒指发票写的是她的名字.但是也有一张签单是写我的名字.
更新时间:2011-01-31 10:18:35
问题描述:
2011年一月15号左右,我给女方买了个钻戒花了2万6。2011年1月21号我们登记结婚.现在我们因感情不合.要求离婚.请问婚前我给女方买的戒指是否可以归还我.戒指发票写的是她的名字.但是也有一张签单是写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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