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更新时间:2011-01-31 22:13:41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岁的时候给湛江市XXX夫妇从福利院收养回的子女.三四岁时养父养母双去世.后来我的亲生父母找回了我带回家《农村》.一直生活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年了。但我的户籍还一直放在那已经破产的集体单位里.给我的婚姻手续带来了很多的不便.为了以后更好地照顾年老亲生父母.想把我的户籍迁移回家跟父母一起.可是村长不同意.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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