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中标人在五日内交纳100万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是否应支持该要求?
更新时间:2011-01-28 15:15:54
问题描述:
我公司就一个工程项目招标(通过代理公司的公开招投标),约定中标人在五日内交纳100万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时交纳此款,在第7个工作日时,在招投标中的第二顺位中标人,因为第一中标人未能按时交款,要求废除第一中标人的投标,请问,我公司是否应支持该要求?第二中标人此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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