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1-01-28 15:36:30
问题描述:
我和老婆结婚时,我妈妈拿过去彩礼,她妈妈回过来的压箱钱2.8万,后来我开宾馆,我老婆把这2.8万《后来凑了3万》,加上她自己的一万一起4万,借给店里,本来是投资的,后来我们关系不好,她爸爸逼我写了欠条,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她爸爸要我还她这钱,还要分店里的财产,如果要分钱算投资应该就不应该还这4万了。现在又要叫我还钱,又要分店的财产,请问这样合法吗?那写了欠条{是写我欠我老婆的欠条}的4万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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