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是一级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1-01-26 14:00:21
问题描述:
我有一朋友的儿子7个月,当时本地是手足口病高发期,自治区专家坐诊县医院,我朋友的女儿(比儿子大四岁)确诊是手足口病,其儿子咳嗽却被确诊为急性肺炎,并以本院住不下为借口要求到保健院诊治,保健院也以急性肺炎住院治疗,两天后,病情恶化,转入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后,解剖化验确定为手足口病。请问:1、是否一级医疗事故;2、责任如何承担?3、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可以什么理由索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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