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赔付过,单位不退还就业协议
更新时间:2011-01-25 13:43:44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今年一应届毕业生,于2010年7月18号跟一民办高校签定了培训协议,同时交了自己的三方协议,没有签定劳务合同,签约学校规定暑假期间培训一个月,培训的前5天可以提出辞职走人,不赔付任何费用,但是5天后就要赔付培训费1500加上培训费的20%,我于7月27号提出辞职申请,因此支付违约金1800元整,但是学校不退还我的三方协议,只给开了一个解除培训补充协议的通知,拿着这个通知我无法去学校重新申请三方协议,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如何找这个签约学校要回自己的三方协议及解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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