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负责吗?
更新时间:2011-01-27 15:19:44
问题描述:
2009年10月份我租了一套三室一厅,在3楼,并与房东签了住房协议,但没有注明协议期限,不定期的。2011年1月我搬出这套屋,租了同一幢1楼的一套,(是另一个房东的屋子),当时搬出屋子时3楼房东亲自检查过房间门窗,并把钥匙归还,过了半个月后,3楼的房东来找我,说大门的锁坏了,这个时候我还该负责吗?并且当时搬出时他自己检查过的,现在他三番五次来找我要我索赔,那个协议是否应该是我搬出他屋子时就算结束了呢?我的那份协议在搬出后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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