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
更新时间:2011-01-24 16:50:38
问题描述:
我于7月21日应聘,22日进入公司工作,因工作时间太长,温度很高,公司又没有有效地降温措施,因此于8月5日辞工。(8月4日下午有打电话给主管讲过辞工,因在公司外边送货没法填写辞工单)
1.公司规定工作第一天为试工,不支付劳动报酬。
2.基本工资为960/月,也是这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平时加班8/小时、双休日加班11/小时,也是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2倍,然而公司有规定称试用期员工工资的进班费部分要扣除20%。这扣除之后加班工资就不满足基本工资的1.5、2倍,也不满足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出来的加班工资了啊
3.我是8月5日当天辞工的,公司以试用期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急辞为由要扣除我30%的工资,然而公司至我辞职都还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我可以不用提前三天通知公司的,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4.公司要我11日才去拿工资,那我这6天就在这白等他吗!请问有具体的给付工资时间吗?
请问下,公司试工不知福劳动报酬合法吗?在这种工资情况下公司要扣除20%的工资的做法对吗?试用期但还没签订劳动合同还用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吗,公司以急辞为由扣除30%工资做法合法吗?我具体该怎么去维护的的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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