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司机和车主谁赔偿
更新时间:2011-01-20 10:25:04
问题描述:
我弟弟和车主是生意合作伙伴,我弟弟持B2驾驶照开了一辆低速变形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在2011年1月10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在颍利路上由南向北方向,在经过路口从右边路口突然出来一辆摩托车他连看都没看就出来了,我弟弟当时就踩刹车向左打方向为了躲避他,不幸悲剧还是发生了,我弟弟现在在看守所, 现在责任认定书以下来我弟弟负主要责任,认定书上写着我弟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是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现在车主回家不问了,这样车主负多大责任,按法律规定车主应当赔偿多少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