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主体的界定
更新时间:2011-01-18 22:33: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本人和另外两个人签订了一份合作经营合同,我们三人共同租赁了一个气站,在这份合同中我们是以三个独立的个体为主体来签订的合同(这里要说明的是在我们这三个人中,其中二人就是本液化气站的股东,且此站也就只有他们两个股东,他们只是借助我的路子来共同发展而已)。想问这样的合作经营合同是以我们三个人的名义和气站签呢?还是以我们三个个体为主体来签呢?哪种方法比较妥当?请给予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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