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共同伤害
更新时间:2011-01-17 19:29:55
问题描述:
不久前,我与母亲在买东西的时候,被一个卖手机的商户把水泼到了身上,再表示疑问的时候,商户居然出言不逊,并出手打了我的母亲,我上前阻止的时候,却被那个商户叫来的多人殴打。目前的状况是我身上多出外伤,并有轻微的脑震荡,而我母亲目前还在医院治疗,医生的诊断是因为脑挫伤引发了脑出血,虽然目前病情控制住了,但是还处于水肿状态,还需要住院治疗,而派出所却说,如果不出院,就没法定案。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轻伤啊,要是的话,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如果不构成轻伤,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再有就是,想我们这种情况是派出所调节好呢,还是去法院起诉好呢?期望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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