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可否得到补偿
更新时间:2011-01-23 22:19:24
问题描述:
我3月份入司时,老总口头承诺每月补助手机费150元,绩效和单位总体业务挂钩,有6个月不考核的保护期,因是熟人,所以就跳槽到这家公司。后实际每月补助手机费100元,绩效只是阶段性和部分业务挂钩;在7月份,也就是入司的第五个月,无辜从工资中扣款2000元,答复是因为业务没做好;月初公司中层会议上指桑骂槐进行漫骂,第二天我就通过手机短信提出辞职,但因部分费用未报销,至今未办手续。公司现免去我县级机构负责人职务,让我到办公室上班,发最低工资1200元/月,原来我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外加团队绩效。我在原公司每月5500元工资,现在领导忽悠我跳槽过来,对我如此不负责任,目前我已无法维持家庭生活,请问我如何维权,提出辞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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