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交易中的,买方先行替卖方垫资解押房产证
更新时间:2011-01-14 16:17:07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洛阳西工区的户口,一个月前在中介公司那里签了一份购房合同,买的是王城大道和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的二手房。由于卖方之前是贷款买的,现在还有一半的房款没还,所以在房子没有解押之前不能完成过户交易。于是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我们就达成了协议,说是我先行到借贷银行垫资解押出卖方的房子。那么从我去帮助还款到房子能过户还要有大概7,8天,或者更长时间的空白期,说是所谓的几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解押,才能到房产管理那里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我就考虑到了,从我去垫付这个房款到过户交易这期间我的这笔资金没有了保障,我有很大的担心。请问贵律师事务所能否帮助我接触这方面的顾虑,有没有什么完善的措施可以事先做的?真诚请求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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