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历史发生后的过程,怎能编造呢?
更新时间:2011-01-12 23:23:43
问题描述:
母亲不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蒋**的一审判决。母亲上诉后,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1、撤销一审的民事判决;2、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我们认为,真的事实假不了,假的谎言也真不了。历史发生后的过程,就是真实的记录。怎能编造呢?因此,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秦慎生代表母亲谢谢律师们的支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