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赔付问题
更新时间:2011-01-12 19:59:26
问题描述:
感谢各位律师的关注:
具体情况是这样:我于今年4月购买一套商品房(首套房),合同规定在7月30日给房子,7月中旬接到电话说9月份给,8月份再次确认说12月份给房子;合同中规定逾期90天内,赔付按照每天万分子0.5元计算;逾期超过90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在接到买方解除合同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已付款0.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这里说的已付款包括贷款金额吗?如果我想退房,我应该怎样做?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如果我再次买房还算是首套房吗?需要什么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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