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恶意运营,需要紧急召开董事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
更新时间:2011-01-11 22:09:53
问题描述:
公司近期由于出现总经理和股东之间分歧,导致总经理恶意报复公司,利用职权严重干扰公司正常运营,需要紧急召开董事会议免除其总经理职务,但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的召开约定为必须提前十日通知所有董事,而该总经理是董事会成员(公司共5名董事,其余四名均同意免除该总经理职务)。我查询了一下06版的公司法,其中在111条对董事会的召集中有“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的条款,但公司章程中并没有对临时董事会的约定,请问是否可以紧急召开董事会议?如可以,应如何办理相关程序以确保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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