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商好的财产分配,男方能反悔吗
更新时间:2011-01-11 20:44:38
问题描述:
准备离婚,双方协商好,男方将共同现有全部现金3.7万元给女方,股票内的钱也给女方,现在家里的车归男方。房子是男方亲戚名字的,所以女方不要。男方同意给女方再买一辆车,但男方没有足够奖金了,故向女方借钱2万多元给女方买车,说向女方借的这2万多元在一两年内还给妇方,可以打欠条。
请问:
问题1.如果离婚后,男方反悔向女方要3.7万元现金和股票里的一半的话,法律上支持吗?
2.男方向女方借的2万多元钱的欠条,是不是应该在离婚前写?因为男方说要办完离婚手续再买车。欠条应该怎么写呢?如果将来男方不把还钱给妇方,女方能拿这欠款把钱要回来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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