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向客户公布合同内容,客户询问合同内容时,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01-11 13:11:43
问题描述:
开发商在让客户签定草签合同时,并没有向客户公布合同内容,只是把合同的附件单页混在各种签字的单据中,让客户签字,客户询问合同内容时,售房人员说只是一份草签合同,意思这套房就不会再卖给别人,之后才会在网上签一份正式合同,几天后强烈要求看一下合同,发现附件四中各项规定都是对买房人的违约规定,大致内容就是如果买房人以任何原因没有买房成功的话就要扣除首付款的30%,这个所谓的草签合同在签定时没有向当事人公布合同内容,连起码的违约部分也没有告知,也没有给当事人一份,请问这样的合同算是正式合同吗?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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