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告知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000每月,这样辞退我们犯法吗?
更新时间:2011-01-10 12:11:04
问题描述:
2010年12月1日,我入职时,公司告知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000每月,三个月后5000每月《被录用后试用3个月期间的工资也一次性补足5000每月》。过本个月左右公司拿来合同叫我们签,但与我们谈的工资不符合。于是我们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8日,公司通知我们全厂放假,公司说过一个星期后会通知我们<通知是被录取,没通知就是辞退>.我们在公司期间工作都很认真.但一个星期后。公司都没通知我们。这样辞退我们犯法吗?请律师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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