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确认
更新时间:2011-01-07 14:54:33
问题描述:
咨询:以以下方式起诉妥否?被告选择?证据充分否?诉讼请求?
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诉讼请求:对方撤证,确认我对小房的所有权。
被告:对方 第三人原单位
案情: 98年,我原单位因承揽工程,与某签订了房屋置换协议,用新大房置换旧小房。置换来的小房分配给本人居住并参加了房改。房屋置换后某又擅自以小房于99上半年参加了房改,办了房证,我原单位于99下半年以小房也给我办理了房改证(某办的证未收回作废,原单位可能不知某办证)。大房也在某名下。我在小房居住至今。另外,,某与单位进行房屋置换中还存在债务不清问题。还涉嫌索贿问题。
依据:物权法106款善意取得和参考最高法的相关解释
证据:我房有关的房改卖房协议书、购房交款收据、房产局发的房证,这三份证据均为单位一手经办的,还有一份某与单位的房屋置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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