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更新时间:2010-12-31 17:19:05
问题描述:
本人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还有一个出纳,前提是本人拿财务印鉴,出纳拿支票,本人在2008年开始至今向单位借款70000余元,出纳也从来没有卡过,因为我打借条,法人不知道此事,但到年底我结帐现金长余尽有150000元。我认真核查,确实是这么多,现在领导也知道我借的7万,但不知道8万,
请问如果我还了70000元,那8万该怎么办?谁负责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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