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补偿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30 17:31:30
问题描述:
我家于1988年建造了1层楼,但楼梯是建至3层的(当时由于父亲得病,就先造了1层)。1991年核发宅基地使用证时,证上标明的是3层。现在碰到动迁,当地政府也出台了动迁补偿安置方案,此方案中有一条款“经批准在宅基地使用证内的建房面积,由于建设规划控制、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未建房的,按照批准的面积作为有证有效面积,只享受土地基价和价格补贴。”我家的情况能适用此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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