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申诉扣除生活费,住宿费,如何答辨?
更新时间:2010-12-28 09:14:11
问题描述:
我入职公司三年,前二年签定劳动合同到期。
后又续签了两年合同,合同内约定
工资总额5000=应领工资-应扣工资
应领工资5000=2500底薪+1000岗位工资+500津帖+500加班费+500绩效工资
应扣金额=考勤扣款+社保费+水电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款
未约定生活费,住宿费用由我承担
因公司在合同期未到时提出调岗违约,我提出劳动仲裁,公司申诉我要求我补交三年内的生活费200/月+住宿费300/月。
公司明显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将生活费计入其它扣款内。
我该作如何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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