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以个人名义向个人借款,公司破产后资金偿还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28 14:13:27
问题描述:
几年前,与朋友共同出资一起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是法人代表,朋友是合伙人,无书面协议,只是口头说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经营不当,公司亏本无法再开下去,现没有申请破产,当时在经营中向其他朋友借过资金,(有的是以公司的名义,有的是以个人名义。),所借资金都用在公司经营上,现无资金偿还,如申请公司破产,所借的钱又超出公司现有资产,法律上将如何处理?公司合伙人是否要承担部分需偿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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