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欠条协议提起再审之诉
更新时间:2010-12-26 15:05:29
问题描述:
刘某与丙在06年2月6日签了卖房协议,一年后房子涨价刘某反悔,又串通卖于他房子的原房主石某伪造了一张假欠条协议,欠条协议上的时间是刘某卖给丙房子的前一天即06年2月5日,上面的内容是:(今欠到石某房款4.2万元07年12月底还清,在未还清房款前房子仍是石某的,允许刘某居住,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理房屋,还清款后,房子归刘某)。刘某石某共同辩称刘某至今未还欠石某的房款。此房自商品房售出后至今未产权登记,购房发票现在丙手里。刘某与石某偷做了欠条协议确认,判决欠条协议真实有效。请向各位请教:一,丙不知道也未参加欠条协议确认之诉,丙有无权力提起对欠条协议确认的判决再审或抗诉?二,提起再审假欠条协议的判决是否需有证实假的证据还是提起后允许做假证鉴定?谢谢各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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