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款私存利息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22 19:10:03
问题描述:
本人从05年到现在作出纳工作,前两年,因单位帐户被封,在单位领导的同意下,以个人名誉开户,公款私存,但只是存入我的帐户,每月缴税,报销办公费用等,只是为了工作方便,并没有挪作它用,款项进出每月财务账面上都如数反映的。但因和我自己私人的存款混在一个存折里,所以也不知道也没注意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是多少。现在我想把这些利息归还单位帐户,但不知道该什么计算,(公款最多时余额有20多万,少时几万,但有时只是短期的存放)现在我想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有什么办法补救。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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