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不要钻了,该伤害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0-12-16 21:06:0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家教班的老师.家教班里有4个小孩.在一次家教下课的时候,两个小孩嬉闹,一个稍小点的(约7岁)在桌子下面来回钻,我就提醒该孩子不要钻.后来孩子家长也进教室来接孩子了.看到孩子在钻桌子,该孩子家长也要求过孩子不要钻,还说"不要钻了,你是小狗呀?",但是孩子没有停止钻桌子.不幸的是当我和该孩子家长交流学习情况的时候,该孩子拱倒了桌子砸到小手指骨折.后来开设家教班的老师马上开车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住院大约一周,治疗费用共约1000多元.后来听说开设家教班的老师愿意出2000元,可该学生家长不肯,要求赔偿等等.请问这种情况下,该伤害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有责任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