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纠纷: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0-12-16 18:45:23
问题描述:
我今年73岁,在1963年我在北京农村老家建立五间砖房,当时父亲健在,没房产证。后来,我的户口变为非农户,并且在县城里自己又建了房,后来父亲去世,我在1977年我把在农村的房子卖给了我的二妹夫,他是农村户口,买我的房后户口迁到我的房产所在的村子。他用他原来房子的房料和一部分现金,作为房款,我把这所房子的房契(解放前的)给了他们。因为都是亲属,他们没跟我签买卖合同,只是找了几个亲属做证明人。现在其中的两个证明人已经死了,只剩下一个见证人,是我的大妹妹。
我现在后悔了,想要回我的房子,我让村书记给我开了个建房证明,证明房子是我建的。
补充说明:
1、当时没履行任何手续,也没有村里的干部做见证,现在只有证明人,是我的大妹妹。
2、我给他们的房契是老一辈的地契,上面只是说了这所有争议的房子所在的位置,而这所房子,现在村的书记给我开了证明是我建造的。
3、我二妹夫在87年又在这块宅基地的前面盖了五间砖房,取得了房产证,房产证不包括这块争议的宅基地和房产.
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如果要不回房子,我能要回这块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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