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套房子有没我丈夫的一部份?也要去公证处公证吗?我的房子属于祖传的吗?那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0-12-16 09:51:56
问题描述:
我村现在进行三旧改造,如果妈妈直接送我一套房子(好象是一栋楼才有一个房产证),是写我的名字,那这套房子有没我丈夫的一部份?妈妈的意思是给我的,如果有他的一份,那我应该自怎么做才没有我丈夫的一份呢?如果我们夫妻写了协议,认同房子是我的,也要去公证处公证吗?老房子的房产证是我名字,有80平方米,但新选的房子是最低120平方米,那多余的部分有没我的丈夫的一部分,我的房子属于祖传的吗?如果妈妈遗嘱写了我的名字,那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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