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股沟疝修补手术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更新时间:2010-12-20 19:38:01
问题描述:
9月27日腹股沟疝修补手术发生感染,术后一小时高烧42度,导致脓毒血症休克并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于9月28日转入xx医院重症监护室。在借助呼吸机辅助呼吸并进行多次血液透析后,病情稍稳,于10月31日转入二医院重症科,11月26日出院。前后花去医药费42万元。找做手术的医院(医院答复:同日四例手术病例中仅一例出现意外,根据分析不能排除患者术前就存在潜在因素但通过常规术前检查无法明确以致手术导致感染暴发的的可能性,我院不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请问,我们只能这样认倒霉吗?如果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结果会是怎么样?如果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会不会最后依然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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