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0-12-14 12:21:26
问题描述:
法院下达给企业的“破产裁定书”的时间是2008年8月29日,可是企业和职工解除合同的时间却是2006年10月30日,(提前了近二年),企业的理由是2006年执行地方政府文件对企业进行改制并登报通知全员解除合同,当时本人并不知情,本人实际签收“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的时间是2009年10月13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强加于人,合乎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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