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强制执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13 20:27:4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06年12月份注册结婚的,于2008年4月离婚,离婚协议其中有一条是我给女方3万元,我想给她1.5万元,一年以后再给1.5万。其中协议规定如一年以后不给,就以每年涨1万的利息加倍还给她。09年至10年他也管我要过钱,可我真的拿不出来,在今年的5月份我前妻将我告上法庭,我也去了,当时她说,必须给她2万,我现在真的没有,法院现在要强制执行,说:没有就要拘留,弄得我都没有心情上班了。我目前的情况是:一个月2200元,名下没有房产和车,只有每个月的工资打在我卡里,我想问您一下,法院的强制执行,会把我的工资分给她吗?还有,我没有说我不还给她,我只是希望我前妻能接受1.5万。目前我和我的妻子生育一个孩子,马上也能去幼儿园了,我现在的妻子每个月也就1500,每个月还得租房还得生活,我的现在情况就是这样,法院会怎么执行?谢谢。等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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