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除重新修建,开发商应该如何补偿
更新时间:2010-12-13 09:13:49
问题描述:
我们茧站的住房始建于1990年,共有四层,属半框架结构,下面两层为原洛表茧站仓库,上面两层为民房住宅,居住有六户居民。根据洛表镇场镇规划,原洛表茧站房屋拆除,新建商住小区,但建设方在拆房修建时未与我们六户居民进行任何协商,就开始拆房修建。现拆房和挖基础已对我们六户的住宅和住户人身安全及心理造成巨大的影响,对我们的正常生活造成诸多不便,严重危及到我们六户的民房住宅安全。拆房修建现场情况如下:
(一)、拆房修建现场未进行封闭管理,未设置围栏,未预留住户进出通道,给我们的出行造成安全隐患和诸多不便。
(二)、拆房时邀请无承接拆房工程业务资质的人员进行拆房,由于施工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安全意识淡薄,在拆房过程中野蛮施工,采取十多个人强行把立柱拉倒方法进行拆除,拆除形成巨大的冲击力,致使我们的民房住宅受到巨烈的振动,那震感比“5.12”大地震时还强烈。现我们的民房住宅的部分墙体和大梁已撕裂,房屋结构已受到明显的影响,屋基已开始下沉,房屋从整体上向外倾斜,我们的民房住宅已成为危房,严重危及我们住户的人身安全,从心理上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恐慌。噪音、粉尘污染已比较严重,对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现建设方又开始挖基础,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盲目挖方致使我们的住宅地基悬空,如遇下雨浸泡,我们的住宅有倒塌的可能,并且挖方时强大的震感,使整幛楼房都在巨烈的摇动,地基已有松动的迹象,这些都严重危及到我们的民房住宅安全。
我们住户已将有关情况向建设方、政府反映,政府和建设方提供可以将我们房屋进行撤除重新修建,我们应该如何与开发商进行座谈,开发商应该如何补偿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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