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欠条我可以诉讼吗?
更新时间:2010-12-13 10:24:51
问题描述:
您好!2008年6月份我与朋友合伙共同出资开采一个锰矿山,股份各占%50,后来由于资金预算不够无法开采,经双方协商由我出面担保向我同学借来一笔资金作为矿山公债用于资金周转,共同承担,但后来因为经融风暴影响矿山投资失败,这笔公债后来有我自己先拿钱还给我同学,当时我朋友给我写了欠条说好公债中属于他承担的那部分月底还给我,欠条日期是2009年1月14日,还款日期是2009年1月31日,还有公债产生的利息由于他个人造成原因,经双方协商他自己承诺全部有他来承担,当时也给我写了一张承诺书,承诺2009年7月1日前还给我,俩张条子都是2009年1月14日写下的,但一直到今天他都没有兑现承诺,打他电话停机,整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音讯,到他家追讨他老婆不愿还,说是不关她的事,但当时写欠条时他们夫妻都是在场的,请问尊敬的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现在还可以对他老婆提起诉讼吗?请求帮助,万分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