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院的医疗事故,我该如何协商
更新时间:2005-03-26 23:53:01
问题描述:
2月第一次因体表包块住院,医生声明为小手术, [B]保证治疗好[/B] ,遂手术治疗,病理切片诊断为化脓性淋巴结炎。出院后1月,伤口内部有粘性液体渗出,医生在入院前很[B]肯定[/B]诊断为甲状舌骨囊肿,遂2次入院治疗,手术按初期诊断切除部分舌骨及附近组织。术后7天拆线后依旧有原先粘性液体渗出,并且病理切片不支持甲状舌骨囊肿。向医生询问,医生也不能确定粘液为什么液体,亦无法给出确定治疗方案。
1 我应该采取何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该收集什么证据)
2 如果采取调解方式,我可以要求院方承担第2期费用吗?(1期为3000多第2期为5000多)
3 可否要求院方另请医生进行治疗?
4 2和3能否同时提出?
5 还有什么遗漏的敬请高人提点,不胜感激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25 19:55:42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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