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约定保证期间为一年。信用社让我们还款我该怎么办?法律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保证期间到何时?
更新时间:2010-12-07 22:00:5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是一位教师,2008年5月9日为朋友担保贷款10万期限一年2009年到期,连带责任约定保证期间为一年。现在朋友不知去向,信用社让我们还款我该怎么办?
一·担保时效是否已过?
二。我在2008年4月30日还款期限未到时签过一份催款通知书,法律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保证期间到何时?
三·抗辩是否能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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