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0-12-06 18:44:51
问题描述:
四人合股创立了一个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是每人25%,其中一人在上海销售,但经今年协调上海仓位交予这个人经营并每年交付一定的租金就可以了,有合同签订的,另外公司经营大货车的物流,到上海的配货由这个人负责,几年过去了,这个人不仅货款不付清,而且运费一拖再拖,所欠的款额已达一百万,请问可以让这个人退股吗?这些欠款又怎么办?假如公司以后经营不景气,这个人需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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