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0-12-03 23:34:22
问题描述:
还是去年的11月份,我孩子在校和他的同班同学发生口角,放学后孩子的同班同学就找来本校的另外几名学生买了棍棒在距离学校500米的地方要打我家孩子,无奈之下孩子打电话向他的舅哥求救,当时他的舅哥不在家,孩子的舅哥就打电话叫他的另一位朋友去看看,他的朋友去了后,和孩子的同班同学找来人当中的其中一位发生了争执,随后扭打了起来,扭打中孩子舅哥的朋友不小心用手中拿的手机打了那位同学的眼睛,经鉴定是轻伤8级,对方说光药费就花了6-7万,如果私了的话,共要10万元,我无法接受,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我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学校有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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