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赔偿分析
更新时间:2010-12-08 08:26:30
问题描述:
电瓶车在公路上撞了一正在马路上玩的3岁小孩,致小孩额头有3CM疤痕,医药费我出了,几百,没有住院,交警认定同等责任。现对方起诉了,要求陪医药费600,护理费2000(25*80),营养费1000(25天*40元),后期整形费8000,精神抚慰金6000,律师费3000,共20600中的一半10300元整。
我想问3CM需要整形吗?事故整形有没有特殊规定。小孩本来就要人看还要护理费吗?也没住院啊,要营养费、护理费吗?。精神抚慰金怎么会这么多?我也有精神损失的。律师费为什么也要我们分担 ?
小孩监护人是医生,后来弄了几张看病的单子,单子上写了“加强营养,注意休息,整形科随访”。
虽然协商下来要4500,但是我认为多了,2000够了,她们不肯。
这个时候是应诉好呢,还是?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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