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金融凭证诈骗
更新时间:2010-12-01 20:26:27
问题描述:
2010年09月30日,本人被一名自称是一家公司老板的人骗去做临时工,并将他给我的一张xx银行的汇款单拿到银行进行汇款,当时我有向银行说明我前面说的情况要求核实但银行却告知我说那家公司是正规公司没问题然后就办了汇款...之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人付了我一百元当做当天的劳动报酬...2010年10月26日xx警方在网吧抓了我说我涉嫌金融凭证诈骗.那票据印章全是伪造的..然后带我到了警察局做了笔录然后就送我去了看守所拘留.期间半个月后就提审我一次并说经过他们的侦查可以认定我说的是事实但我问他既然可以认定我是清白的为何不释放我他们说等通知然后就走了。到了2010年11月24日晚才将我释放。然而我回到家才知道经办人多次跟我家人要5万元的保释金才放我出来,后来我家人找了很多关系花了很多钱找人跟他谈经办人才以一万元做保释金放我出来。还有我这种情况警方要求取保候审合法吗?最长限期是多久我可以要回保释金吗?还有如果票据印章全是伪造银行是不是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还有我跟银行工作人员的对话都有视频录音.我被拘留了一个月是否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我的损失...我是农村孩子家境贫寒.请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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