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动迁安置费
更新时间:2010-11-28 20:15:37
问题描述:
我单位在闸北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总公司在其他地方,但是我现在上班的地方是闸北区动迁地块,以后要统一造物流园区,单位已经和动迁组谈好了价格,关于我们单位职工去向,给了每一个人一张分流意向表,1,自择劳务2,协解(自己本人年收入除12月乘工龄加上3500元乘剩下的到退休的工龄)3,公司安排,(松江仓配部 分公司门卫),4。下岗中心( 450元)。根据我自己的情况,松江路线太远,,自择劳务不可能,协解按照的年收入和工龄钱实在太少,我想去下岗中心,但是劳务关系也转到下岗中心,和原企业没有关系了,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出动迁安置费,我想要450元+670元,每月达到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我看这次11.15的赔偿金也是65万+31万=96万。我想我单位和动迁组谈价格的时候肯定也谈到我们职工要安置费的。这些安置费我们职工是否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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