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总价可以调整吗?如果对方不同意,但是市场价格已经降低了的情况下
更新时间:2010-11-30 16:09:59
问题描述:
假设有一个合同是三年前签订的,合同总价为700万,合同标的物为某设备,甲方已付预付款,但是未付发货款,因此乙方未发货,目前市场好转,设备市场价为500万,因此甲方要求将合同总价调整为500万或稍微多点,但是乙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怎么处理?必须履行原设备价700万元吗?谢谢律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