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和港澳台人士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工作,是否收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障?
更新时间:2010-11-23 22:41:59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为台湾籍,在北京一家港资独资企业工作,是在北京面试和入职的。工作已经有一年多,突然受到公司无理由解聘,而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没有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是我是台湾籍,公司不按照本地劳动法对待我。在工作一年多的期间,公司也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若申请仲裁能获得补偿和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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