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和售后公房
更新时间:2010-11-23 11:16:38
问题描述:
2室户的老公房,原系我父亲为承租人,同住人是我母亲和我们姐弟4人,户口薄上一共6人。91年父亲去世时,户口簿上还有4人,我大姐因结婚户口已迁出,但我和我二姐那时都因为家中住房情况不方便而在外面自己找地方租房子住(但户口仍在原地)。父亲去世后房子由我母亲继续承租,94年她用工龄和部分货币购买了房子的产权,之后我和二姐分别于96、98年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簿内仅剩2人户口。请问:现在我母亲是否对房产拥有全部处置权?如果没有,其他人拥有多少份额?如果其他人同意放弃权利,是否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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