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否违约
更新时间:2010-11-22 18:20:18
问题描述:
2010年10月20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写明:1、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备齐贷款资料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若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且逾期达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2、自乙方办理银行贷款20个工作日,乙方贷款不足部分,应与甲方在交易中心交易时以现金补足不足部分。请问律师:a、补充条款1的时间节点到底是几天?b、是不是对方只要在第1条规定期限内的任何一天去办理贷款手续,即使到今天贷款还未批下来都不算违约吗?c、对方至今贷款还没有消息,根据此合同,是否已构成违约?我能不能取消合同。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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