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货款?
更新时间:2010-11-21 23:17:20
问题描述:
我是深圳市**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我司在2009年10月到2010年5月期间,为鄂州**电气科技公司的总经理樊**和另一名经手人冯**提供技术和机器配件销售服务,他们两人合资购买2台CNC数控钻机(机器驻在咸宁通山的瑞蓬电子厂内,正常生产钻板):樊**负责定单及财务;冯**负责机器现场生产。我司为他们介绍购买二手CNC钻机、半年机器维护保养、机器配件销售等等,他们欠下我司人民币46400元(经手人冯**签字的对帐单)。我司多次向樊**催讨货款未果,我于2010年9月去**电子厂找冯**收帐,按照樊**答应在2010年前付清货款,于是冯**以恒佳公司名义签了一份付款承诺书:从2010年10月10号起分五期清付货款28000元(他们想赖掉其中的机器介绍、半年机器维护保养费用20000元),并按了手指印模。当时我为了回收成本,避免更多的亏损,同时考虑到一个人在通山收帐存在很多困难,已属不易。于是,同意分期付款承诺书的内容,可是他们到今天为止,仍然未支付我司一分钱!请问律师可否为我司提供帮忙:我司如何按照法律,顺利追讨到货款46400元?酬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