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真的是我的吗?
更新时间:2010-11-20 12:36:38
问题描述:
我家有一处房子,曾经被一个单位征用过。当时这个单位答应我的太祖母说要给一个房基地还给我家一个人安排工作,另外还有一部分补偿款。可是后来他的承诺只兑现了850元的补偿款,但是因为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没有能力和公家争执什么,所以这个地方还是由那个单位使用的。后来,也就是大概11年前,这个单位要把单位的原址出让,我的家人就去找过单位的领导,理由是当时的承诺没有兑现,想要要回来自己的房产。当时单位曾有一个承包人对房子进行的翻新,在我们交齐房子的翻新费用后,单位口头承诺房产给我们了。于是我的家人就一直经营至今,有11年了。
现在有一个人拿着那个地方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来让我们限期搬出。我和家人都很迷惑,我们怎么办?我们手中只有一个原单位领导出据的关于在单位处置房产时优先考虑我们的证明。
请问:
1、房子现在是属于我家的吗?
2、面对对方的无理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
3、现在我们考虑可能是当初那个单位在把房子还给我们的同时又卖给了别人,可是对方没有在这11年当中对我们处置这处房子提出异议,现在他还能要求我们搬走吗?
4、在这件是事当中我们应该着手搜集哪方面的证据?
5、法律中对我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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