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利用应该去争取吗?
更新时间:2010-11-19 20:31:24
问题描述:
我已经离开原来单位4个多月了,在我后面也有人离开,后面离开这2个同事当时觉得单位和她们签的合同有些不对,上面写每周工作40个小时,应该是每个月休息8天,但是实际只是每个月休息6天,并没有履行合同,她们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后来单位就给她们赔偿了,但是当我知道以后去单位要求赔偿,单位却说我离开4个月了,和她们不一样,我想了解下,我应该去仲裁吗?现在应该是60天改成1年以内有效是吗?我去仲裁会赢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